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公积金账户可以全部提取出来,这种提取是销户提取。
销户提取应当先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后,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通过微信、官网、电话、线下银行网点办理都可以,提供身份证明、公积金联名卡、相关证明材料(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残疾证之类、迁出的提供户口迁移证等)
一、全额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
(一)退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三)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五)户籍迁出本市;
(六)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七)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八)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提取规定》)。该《提取规定》有效期为2年,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进一步降低了提取门槛。
1. 购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超过两年。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0%;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0%(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异地购房提供原件)和契税税票。
2. 租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的65%乘以可提取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每月可办理1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
3. 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0%。
提取次数:每年1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
4. 建造翻建大修深圳市内住房提取:
适用条件:在深圳市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提取额度:翻建、建造、大修总价款,一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的60%。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相关房屋证明和发票。
5.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但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的40%乘以可提取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每月可办理1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
1、租房提取,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2、购房提取,1次;
3、还贷提取,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4、建造翻修大修深圳市内的住房,1次;
5、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柜台办理的每年一次,自助办理的每月一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1、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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